中交四公局总承包分公司渝北项目
水稳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四公局重庆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分部 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19】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四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重庆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分部。本项目水稳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涉及市政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提档升级、(电力、通信)架空线下地等工程。标段范围主要城镇:本项目主要位于盘溪河流域龙山片区和龙溪片区,其中龙山片区位于盘溪河西岸,龙溪片区位于盘溪河东岸。 标段范围主要公路:该项目位于城区,主要为内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支路。影响施工的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处于重庆主城区,车流人流量很大,重庆早晚高峰时间长,材料运输、交通疏导、对外协调的投入较大;主要地质条件:拟建项目场地原始地貌为丘陵斜坡地貌,该工程处于斜坡坡腰部位。场地原始地貌已改变,场地现总体地形起伏较大,地势较陡峭,高差变化较大,地形坡度角5°~15°,局部地方呈陡坎状;主要气象条件:项目地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具有冬暖春早、秋短夏长、初夏多雨、无霜期长、湿度大、风力小、云雾多、日照少的气候特点。常年平均气温17.3℃。极端最高气温40℃,极端最低气温–2℃左右。常年平均降雨量1100毫米左右,平均日照1340小时左右,平均无霜期319;主要水文条件:项目处为盘溪河,整个溪流呈近南北向的长条形,溪沟周围地势较为起伏,溪流为常年有水,盘溪河水位高程为239.00m~258.00m,历史最高洪水位242.50m~260.00m。
2.2 招标内容:水稳混凝土,具体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投标产品水稳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应符合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各项指标满足规范标准要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粗骨料采用石灰岩碎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中,水泥含量为4.0%,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小于10h,强度等级为32.5或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复合水泥,水泥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有关规定。对于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应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级配碎石应选用质坚干净的粒料,其最大粒径应小于37.5mm,级配组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底基层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基层施工,基层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的水泥含量为5.5%,水泥材料要求同底基层,碎石应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其最大粒径宜小于31.5mm,级配组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其中:底基层和基层集料中0.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应大于7%。同时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相应标准。供方须随货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相应的物流信息及票据、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 3.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2019、2020、2021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2日15时至2022年04月29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仅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账 号:500500181013001139378 4.3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597362600@qq.com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4月29日10时至2022年05月12日1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2022年05月12日1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6.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分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龙湖MOCO 邮 编:400060 联 系 人:田部长 电 话:18523170823 电子邮件:597362600@qq.com 网 址:http://empm.ccccltd.cn/PMS/
中交四公局渝北项目
2022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