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沥青混凝土)
招标编号:三公司2022-184-响水不锈钢沥青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对该标段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进行分包件采购及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中标项目为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响水不锈钢项目)。项目建设包括道路工程和厂房工程;道路工程包含新建道路13.32千米,新建桥梁9座、圆管涵4座、箱涵3座及配套的绿化、照明等设施;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37959.6㎡。总计有效合同额144297.66
万元。工程主要内容:区域内的交易市场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配套周边道路、供水、消防、绿化、路灯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6投标人具有ISO三体系认证者优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11月18日10时至2022年11月28日1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RMB500元(大写:伍佰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响水不锈钢项目沥青混凝土包件1/包件2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
帐 号:513178101154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8日1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每个包件。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12月08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响水不锈钢项目沥青混凝土包件1/包件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
帐 号:513178101154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不锈钢交易市场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
售标联系人:柏梦竹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售标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8264128289
电子邮箱:1669561809@qq.com(刘强,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阮班稳 联系电话:13991441106
项目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8264128289
电子邮箱:1669561809@qq.com(刘强,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8.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在当月结算单上核实签认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期结算总价款的80%;17%滚动支付,扣留3%的材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6个月退款)。甲方可以以网银转账支付、E信通、云信等方式支付材料款,票价期限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