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总承包5标段项目部
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5标段项目已由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和线下纸质版招标同时进行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3、4号线机场西站和前后明挖区间及桩基预留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机场西站为地下负二层单层岛式车站(地下一层为机场综合开发);3、4号线机场西站大、小里程端均为明挖法区间隧道,机场西站及前后明挖区间3号线侧长626m,4号线侧长647m,标准段宽96m。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混凝土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拟用的拌合站可供应C10至C50各种强度等级和不同技术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不限于普通混凝土、水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细石混凝土等),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具有进行原材料检测、混凝土力学试验等常规实验能力以及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国内生产企业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大中型重点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 (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
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请于2022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1日8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21日8:3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混凝土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截图于2022年12月21日8:30时前发至邮箱413330213@qq.com。售标截止日前每日的上午12:00、下午17:00前为投标人开通售标权限,开通后会回复相关邮件请投标人注意查收,(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账 号:3515 0198 0901 0988 8666
汇款备注:混凝土标书款
说明:本项目总承包方为中国交建及其全资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为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8时30分,现场递交及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8时30分,现场递交的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山头里360号。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接受邮寄)。
6.2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同)。